为进一步推进“豫剑执行”专项执行活动,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7月21日,息县法院开展第十二次“豫剑执行”助企纾困保民生集中执行活动。
“是时三伏天,中伏雨涟涟。”当天是中伏第一天,连日的阴雨,挡不住息县法院执行干警的脚步。清晨6时,全体执行干警在院内集结完毕,执行局负责人祁昱森现场作动员讲话,各执行团队迅速启程,按计划奔赴执行现场。
活动前,各执行团队对案件进行整体梳理,初次确定本次行动的拘传对象。清晨6时34分,刚出发不久,执行第四团队便成功在孙庙乡拘传被执行人宋某。崔某与宋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经本院判决,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崔某各项损失共计45248.12 元。后崔某申请执行,但宋某认为其在本次事故中也受到伤害,因此对赔偿极其抗拒,拒不履行。
行动中,执行第四团队团队长陈聪提前蹲守,并成功按计划将宋某拘传至息县法院。被拘传后,宋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现场主动履行全部执行款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执行局速执团队执行第三团队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,为确保执行顺利,团队长宋伟积极加强与案件申请人的沟通,提前确认好被执行人行踪,精准出击成功拘传多名被执行人。罗某与程某、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、徐某与王某、陈某、王某2合同纠纷一案,在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后,均取得效果,两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,两案共执行到位4.36万元。
截至7月21日,息县法院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,其中拘留2人,执结案件18件,执行到位总金额46.78万元。
利剑执行,攻坚不停。息县法院将继续深化省高院“豫剑执行”专项执行活动,积极采取多项措施,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,不断提质增效,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(郝昱玮 袁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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